这个事是最高法在一份会议纪要(八民纪要)里定调,民法典继续贯彻道交法76条确定的精神,不支持机动车对非机动车造成损害的请求
但是电动自行车的出现又造成了新的情况,所以最近又在考虑有条件支持机动车对于人身伤害赔偿的请求。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提及并非禁止。该法条全文如下,并无你所宣称内容。
: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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