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超过大多数不具代表性”的说法才是荒谬的,说明你的认知有问题,其中道理不能细说,说了就发不出来,懂得都懂。我这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才最具代表性。
而且“超标电动车与25国标电动车,在10公里左右的通勤上时间相差不大”这不是我说的。
我说的是“超标电动车和我在10公里的通勤时间相差不大”,你这理解力很成问题。
【 在 skydog 的大作中提到: 】
: 先说我的结论,电动车限速是必要的。
: (1)楼主均速19+,和本中通勤(20km,约40个红绿灯)的均速差不多,巡航速度26,7左右,这个速度在自行车里算快的,已经超过大多数了,不具有代表性。
: (2)大多数自行车巡航到不了20,与超标电动车有较大速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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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NiuSongFan FROM 106.12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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