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交警处不处罚有没有义务要告诉各受害者?
比如它这个逃逸,罚款2000还是扣3分,应不应该告诉给受害者?该不该扣分?这个人有没有驾照,有的话对于逃逸行为是不是应该吊销驾照?这些消费者具有知情权吗?能不能找交j去问?
【 在 imentstro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事情被交警队定性成小事情了没有处罚,所以不服处罚,必须在60天内申请复议.不服责任认定,3日内复议. 逆行肇事致人轻微伤逃逸没有任何处罚明显不对,申请交管上级部门复议.你这个依然有拘留肇事者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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