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东西抽烟打电话,以及化妆,这种类似行为,没有实锤证据肯定不罚,有证据了,可以不罚但也可以罚,依据就没仔细研究过,归于“其他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总归不错的
【 在 ML232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什么问题??处罚有依据吗?
:
: 【 在 trabalhar 的大作中提到: 】
: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NewExpress 讨论区 】
: : 发信人: trabalhar (我是), 信区: NewExpress
: : 标 题: 无语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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