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汽车世界(AutoWorld)|
新版wap站已上线
返回
下页
|
尾页
|
1/2
|
转到
主题:定论:孩子被逆行电驴家长撞伤逃逸,抓获后罚款200
楼主
|
iambigcat
|
2025-12-10 18:59:43
|
展开
应该是成定论了,我也没被耗的没精力再去折腾了。
审核敏感太多,不知如何改起,就上截图吧。
再
--
修改:iambigcat FROM 106.37.177.*
FROM 111.199.106.*
2楼
|
iambigcat
|
2025-12-10 19:52:08
|
展开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凡是涉及“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必须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理。有这个规定吗?
【 在 rivaldo11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是这样的,最低200
:
--
FROM 111.199.106.*
3楼
|
iambigcat
|
2025-12-10 19:57:13
|
展开
结合AI写的复核书,里面DS引用的法律条款和主张不是信口胡言吧?
【 在 rivaldo11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是这样的,最低200
:
--
FROM 111.199.106.*
6楼
|
iambigcat
|
2025-12-10 22:12:48
|
展开
ai乱说?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是自己去翻一翻法律和规章为好,别为了省力让AI替你找答案。
--
FROM 111.132.39.*
8楼
|
iambigcat
|
2025-12-10 23:41:21
|
展开
是的,它里面引用的大段法律条款来说明JJ队出具的简易程序不合规,我不太采用。我打算就提要求说你这个简易程序不适用,就不摞具体的法律条款了,这样可否?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AI的回答找的是概率最大的答案,但是你寻求法律知识需要的是严谨的答案
--
FROM 111.199.106.*
10楼
|
iambigcat
|
2025-12-11 07:53:33
|
展开
这些费用当时都还没有产生,对方和jj也没有表示所有赔偿的意思。
昨晚去积水潭检查了一下大夫说可能需要查核磁脚踝有问题,所以我今天准备去申请复核,就像很多人说的这样就把交通站的jj得罪的不行,到时候肯定会百般挑我的毛病不说,更不会站在我这边帮我说话了
【 在 shinminyc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第一时间带孩子去医院,派出所找人的那两天赶紧修车。民警调解的时候赶紧把发票拿出来,合理范围内再要一些补偿,要求当天一次性补偿了断,估计JJ会帮你的吧?
: 现在你的目标是什么?有确切的赔偿要求吗?自己要钱比JJ调解时难多了。
: 如果你想投诉逃逸的处罚太轻,就更难了。毕竟200也在当前所说的那条法律规定范围内。
: ...................
--
FROM 111.199.106.*
35楼
|
iambigcat
|
2025-12-11 11:56:53
|
展开
准备复核了,不管如何,哪怕最后不赔一分,也总不能让逃逸者只被罚酒三杯
【 在 frpnet 的大作中提到: 】
: 叔叔走的简易程序,就定性了事件的轻微性,你那些个好多都是个人主观感受,虽然很气人
--
FROM 106.37.177.*
37楼
|
iambigcat
|
2025-12-11 12:14:29
|
展开
确实。
其实对方之所以不配合,实际是因为mao子给其的处罚太轻,觉得你这就不是个事儿。
【 在 GuoJia 的大作中提到: 】
: 跟帽子杠没啥用,不如去发院告对方
--
FROM 106.37.177.*
39楼
|
iambigcat
|
2025-12-11 12:18:09
|
展开
是啥?
【 在 kawolu 的大作中提到: 】
: 想想看JC的核心诉求是什么,就能想明白了。
:
--
FROM 106.37.177.*
52楼
|
iambigcat
|
2025-12-11 13:42:48
|
展开
是的我当时就体会到了。
我在交通局我坚持的是逃逸这个行为性质严重,他们坚持的是撞了孩子不严重就不算个事儿。
【 在 qinqi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大方向上,AI不会错(可惜社会不靠AI治理)
: 细节上,特别是条款和案例,AI真的会信口胡说,要仔细鉴别
: 具体到你的案件,在帽子眼里,根本不配称为“案件”,你到交通队事故科坐一天看看就明白了,这种“孩子被电驴撞了一下,没啥伤”的事情,是不配被他们当做“案件”来处理的。
: ...................
--
FROM 111.199.106.*
下页
|
尾页
|
1/2
|
转到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