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贵版居然还有这么多司机认为黄灯通行违法
人家规定的是黄灯亮时,能超出这个范围胡扯的才是文盲。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黄灯时间段过去就是红灯,红灯本来就禁止通行,需要你脱裤子放屁在讲黄灯的条文里重复一次么?你当群众都是你这样的文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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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贯靠骂街挽尊打滚,文盲法盲逻辑盲,丢人现眼,倒是挺符合嘛噶气质的,因为无知不讲理还整天把自己气的够呛,可怜。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你这种无赖嘴脸是非常符合你向来表现的,一点都不出奇。只有某些金玉其外没脑子的才会选择跟你站一边,可以说是臭味相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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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知道道交法规定路口减速情形的是什么,为啥别人不知道公安部不知道,引述的不是道交法规定内容?转述本身就是说道交法规定,又没有使用原文引用形式,连引述不准确的帽子都扣不上。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道交法路口减速带前置条件,公安部100问说道交法规定“遇路口就要减速”,公安部的“转述”遗漏了前置条件,这个转述就是超出了道交法的规定,就是瞎解读。
: 当然,有人可以用在泥里打过无数次滚的脸皮硬是不承认,也可能是文盲般的理解力根本看不出区别
: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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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部令更是连公安部文件、行政规定都算不上。和话题更是没有关系。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再重申一次,你说的那个100问不是什么部令,只是部令的解读。当然文盲可能无法做出有效的分别
: 然后那个100问关于黄灯这条哪里引述道交法规定的路口减速的情形了?道交法路口减速带前置条件也就是“应当减速的情形,100问里恰恰省略掉了这个“情形”,把减速的要求扩大到了所有路口,是对道交法的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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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说了论点。只要不是文盲都知道时间段概念。
【 在 YYW 的大作中提到: 】
: 抬杠之前能先说论点吗,莫名其妙吗
: 你列这几条正反方都能用,争论点就是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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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每次不是一涉及实际问题就丢人现眼,靠谩骂以为能挽尊,可怜。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呵呵,只看到你天天泥里打滚,跟那什么似的欢得很。只会重复说100问引述了引述了就是引述了,正经内容是说不出个所以然的。说不过的时候就以谩骂打滚的姿势要转移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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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是文盲法逻辑盲,看不懂基本文字,看不懂判决书法理。没有任何内容,包括不限于法条,判例,各行政机关文件,包含黄灯通过一律违法内容。
是:“忽视黄灯警示作用"通过,属于“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章行为。能明白这句话,也就不用上蹿下跳丢人现眼了。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传达的信息就是黄灯通行不违法,我在这个主题下已经重复过很多次。至于你对于我传达的信息怎么解读是你的事,你不用把自己当成我肚子里的蛔虫,认定自己解读的信息就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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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怎么当文盲也是剪裁,人家是转述道交法规定的路口减速情形,道交法怎么规定的是常识。你就算偏颇奇葩理解,也是造谣抹黑。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再狡辩,那个100问转述的内容也是“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把道交法规定的应当减速的情形省略了,扩大了法律规定的范围,而且还说这是道交法规定的。这种明明白白的误读,也只有你这样不需要脸皮的才会硬挺着脖子死杠。
: 你这种连错都不敢承认的怂人,在现实生活里一般都非常失败,所以才会连错都不敢认。因为一旦认错就击毁了那脆弱的精神支柱,从此人生没了希望,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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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井冰去多了六院有产生了啥幻觉,以为自己是精神科大夫了?可怜啊。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个精神状态,我觉得应该修正一下对你的态度,体现一下对弱势群体的精神关怀,何必把一个人逼到绝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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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咋下这么多蛋啊……看不懂……
经过人行横道也是路口减速情形,道交法规定的路口减速情形不止⑥9条。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呵呵,你 0这0种0人0造0谣0谎0话0张0嘴0就0来。来,这是0某0政0府0网0站0上100问0原0文,你0给0我0找0出0来六十九条转0述0了什么路口减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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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是0省0略0了道0交0法0原0文0应0当0减0速0的0情0形,扩0大0了0法0律0规0定0的0义0务0范0围0,到0你0这0个0文0盲0兼0法0盲0这0成0了0跟0道0交0法0没0有0区0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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