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左转和直行灯双向同时放行
路上确实有
【 在 comrades 的大作中提到: 】
: 国标是圆灯和方向灯不能同时绿。
: 这个明显不符合国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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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6.1.2 常规情况下,机动车信号灯和方向指示信号灯组合形式应符合表5的规定
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绿色发光单元不得与机动车信号灯的绿色发光单元同亮;
6.1.3 特殊情况下,机动车信号灯和方向指示信号灯组合形式应符合表6的规定。
方向指示信号灯中绿色发光单元不得与机动车信号灯中绿色发光单元同亮
关键词“不得同亮”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觉得圆灯方向灯同时亮绿灯违法才是幻觉,该去治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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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3.*
4.3.1 在设置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路口,方向指示信号灯所指挥的交通流与其他交通流的通行权不应冲突。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这跟对向信号灯有关系么?
: 其次,我说的很清楚了,这是独立控制的一般规则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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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3.*
交通流发生交叉就是冲突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完全没有冲突。不是法盲杠精觉得冲突就有冲突。对向直行放行,不是法盲弱智的都知道自己左转要避让,完全不影响该交通流的通行权,与通行权不冲突。法盲觉得冲突了,就什么去试试呗,不知道抬什么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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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3.*
谁不敢?不敢什么?别YY好吗
我再说一遍,左转信号灯所指挥的交通流与对向圆饼灯或者直行信号灯所指挥的交通流有冲突。
所以,左转信号灯与对向圆饼灯或者直行信号灯不能同绿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为啥不敢再提冲突的对象。什么冲突了?是通行权么?有交叉,就是一方没有通行权么?不允许交叉还道交法还明确通行优先级,避让原则干什么?吃饱的撑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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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3.*
道交法和实施细则里已经涵盖了各种交通流交叉情况下的让行原则,所以,如果按照你的逻辑,就不可能出现交通权冲突的问题,因为都规定了谁让行。
那么,按照你这个逻辑,国标4.3.1的内容就是多余的,因为,如果按照你的理解,就不存在有交通权冲突的可能。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再说一遍还是在篡改。是因为交通流通行权说全了,就不成立了是么?存在交叉不是普遍现象么?道交法为此规定了通行优先级和避让原则。存在交叉就是有冲突,这本身就不成立,更何况是和通行权有冲突。
: 你自己瞎篡改的,本身就一窍不通。说什么对向圆饼灯,国标里可有对向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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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3.*
4.3.1 在设置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路口,方向指示信号灯所指挥的交通流与其他交通流的通行权不应冲突。
此条文内容包括了所有方向的交通流,自然包括对向信号灯所指挥的交通流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你不妨理解一下,说说不要紧,法定地位是什么,国标是否属于法律?
: 其次,国标根本没有涉及对向信号灯,这个事实你承认么?你承认不知道还扯什么国标,不承认为啥不敢明说?你觉得合不合理,没人有兴趣,不要造谣什么违反国标了,违反法律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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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3.*
我明白并且理解什么叫通行权
显然你并不明白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首先该明白和理解的是什么叫通行权。
: 其次要弄明白通行权出现冲突,是指什么。
: 最后才能看人家那条的含义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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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3.*
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车辆的通行权是信号灯赋予的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笑,对向放行的车流的通行权,跟你这信号灯怎么设置有任何关系么?是不是能通行又不看你这个灯,没关系的话,通行权怎么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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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3.*
讨论的是整个路口的信号灯设置问题,这个路口内所有的信号灯,设置不能有冲突。
左转信号灯不能与对向直行信号灯(含圆饼灯)的设置有冲突,具体说就是不能同时绿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你这里的信号灯包含对向的信号灯么?你开车能看到背对你的对向信号灯还是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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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