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大理的交通灯设置真是胡闹
我说了你承认很好啊。我解释的是不然的意思,你不是不懂么?
【 在 asyouw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不懂语文的是你吧
: 我已经承认是我发明的了呀
: 发信人: asyouwish (曾经沧海难为水), 信区: Auto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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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整天到处喷,不记得刚问过不然的含义,也难免,非说自己智商有问题没必要,你自己发明的概念自娱自乐好了,大夫也不管这个。
【 在 asyouw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哈哈哈哈,自己说的话这么快都不记得了?
: 这个智商难怪你连概念都发明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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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14.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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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啥借口,无能狂怒耍无赖怪的着其他人么?
【 在 asyouw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到处喷是因为哪儿都有你啊。
: 你不在我喷谁啊,你不在谁给我乐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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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是你的个人意见,个人意见自由。个人有意见不能说就是问题。个人有意见,也和那个国标没关系,那个国标也根本不涉及对向信号灯,也不涉及明示的适用范围之外的内容。
所谓无保护,有保护,都是自创概念,没有任何法条依据提及或者明确其含义。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向左转和直行放行时亮左箭头灯的做法,倒是不至于对司机造成什么误解,左箭头和对面的直行一起亮绿灯的做法才是问题。
: 另外,道路交通信号灯并不能有效区分“无保护左转”还是“有保护左转”也是个问题。有的路口的放行相位是先放A方向的直行+左转,再放行B方向的直行+左转,这种放行方式应该给司机以“本方向是有保护左转”的信号,但是在现行国标信号下并不能有效地区分有保护或无保护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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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转灯变绿 ,左转车辆准许通行,但从来就没有可以不承担其他法律义务的含义,比如避让放行的直行车辆。你的毫无法律依据的思维才是混乱认知。同时放行,也在很多情况下提升了效率。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考虑到司机已经形成的习惯,贸然改变左箭头点亮绿灯的含义,也会造成认知混乱。但是让司机知道左箭头亮的时候对面直行有没有和自己冲突,对于提升交通效率和安全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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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
该国标2006版的措辞基本一样。没有任何法条提到过所谓无保护左转放行概念。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状是很多地方把无保护左转的放行信号也用方向指示信号灯表示,而且这种情况在新国标生效以前也是很常见的。
: 也就是说,大量司机已经形成的习惯认知是左转看到箭头绿,不一定可以放心大胆走,也可能需要等着对面直行走完找空当再转。这样左转车流效率就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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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
道交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再说一遍,没有行车方向或信号灯情况作为前提条件,甚至没有任何条件。
你所谓"左转车辆……有左箭头的路口没这个义务。"完全法盲言论。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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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
你才是驴唇不对马嘴。第四十七条没有任何条件限制,经过斑马线应减速,没有行车方向或信号灯情况作为前提条件,甚至没有任何条件。左转车不经过斑马线么?只要左转绿灯,就不需要承担遵守这条的法律义务么?
你强调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的需要让行情况,没有规定不在第七款条件下不需要让直行。即便直说让直行的义务,参见道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这里没有说存在方向灯指示信号灯除外,被放行的直行车辆是前提,不然就是对方闯红灯了。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的是左转放行车辆对直行车辆让行,你回个对行人停车让行,驴唇不对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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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14.246.237.*
FROM 114.246.237.*
首先,主贴是对向信号灯问题。和什么同一方向的,方向灯和圆灯不能同时绿毫无关系。也是讨论合理性问题。你所说的问题,才是某些人为了抬杠转移话题才涉及的。你完全造谣。
其次,你所谓国标,适用范围不涉及控制逻辑,只是信号灯设置和安装。
第三,你所谓国标内容,是附表说明,该条明确是规范组合形式,正文表述为:组合形式应符合下表,甚至不涉及组合形式选择,更不涉及控制逻辑。
因此完全没有违反国标之虞。没有标准基本常识,热衷于抬杠毫无意义。
最后,我是指出所谓大胆走,闭眼走之类法盲言论不符合交规,你捏造曲解为什么国标和交规矛盾,怎样的控制逻辑跟交规矛盾,是不造谣就不会说话了么?
【 在 cloudlight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可真能胡搅蛮缠,本来大家争论的是信号灯能不能设置成左转灯和直行灯同时绿
: 国标很明确:左转箭头灯绿的时候,直行灯就不能设成绿的,行人信号灯也不能是绿的
: 这个和交规有矛盾吗?国标是规定怎么设置信号灯,是配合交规的,你不是要让行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吗?我设置成这个时候其它方向没有放行的,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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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14.246.238.*
FROM 114.246.238.*
完全没有你捏造的内容。你自己理解的内容不要造谣是国标内容。对向直行和本方向左转同时放行,并没有什么交通流通行权冲突,存在避让义务不是通行权冲突概念,任何通行权都是依照交规实行避让原则的通行权。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强制国标已经禁止了用方向指示信号灯放行左转弯车流时同时放行对面的直行车流,是你非要无视国标的规定才制造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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