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发现一个新疆人高速开车的特点
主要是 不走寻常路容易出事情。
【 在 FLYBBS (空手套白狼) 的大作中提到: 】
: 懒也是有原因的,需要变线两次,右侧还有不确定性。
: 你多去国外开车就知道了。
: 大多数都是先在左侧车道逐渐逼近跟着,跟一段发现前面是个傻瓜,
: 才被迫从右侧超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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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19.110.*
根本没有这种所谓常识。车道只有车型限制,什么时候慢车也不是某些人主观定义的。
【 在 FLYBBS 的大作中提到: 】
: 设了只能更好,不能更差。
: 起码能普及强调慢车靠右的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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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106.47.159.*
FROM 106.47.159.*
你自己贴的还不够打你脸么?难道你是自己认定的那种肉车,或者在多车道超车又是鸣笛又是远光,污染道路?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把法律依据找出来,别自己定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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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47.159.*
是不是肉不是靠你主观定义。
【 在 Bombonera 的大作中提到: 】
: 肉车应该自觉靠右 让出超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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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47.159.*
这一条本身就是指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的左侧超车原则。你根本是在丢人现眼。难道多车道超车要远光鸣笛么?为了抬杠罔顾基本常识。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超车相关的条款仅适用于你说的情况,为什么第四十七条第二句要多此一举特别指出单车道或者没有道路中心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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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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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47.159.*
个别道路参与者没资格有要求他人跟其统一思想,最应该统一的是不要以自我为中心,不要极端自私超越交规苛责他人,更不要谩骂攻击制造对立路怒情绪。
【 在 zhl9100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的,我也偶尔会从右侧超,但认同左侧超车更安全。如果规定了就遵守,大家思想统一了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事故
: - 来自 水木社区APP v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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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21.197.234.*
FROM 106.47.159.*
高速车道不准超车,在哪里规定的?道交法第四十三条禁止超车情形明确没有,而且道交法四十三条规定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属于没有超车条件情形,叫嚷肉车的是不是该自己忍着?道交法比任何全国和地方交通法规都优先级高吧?
【 在 cxwind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管部门对法条的理解应该比咱们都透彻吧
: 另外,明确指出高速车道不准超车(这个超车肯定是右侧超啊),不是很明确了吗,还有啥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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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22.131.241.*
FROM 106.47.159.*
根本没有右道超车问题,是右侧超车。临道超车根本不受限制。法定超车原则特指单车道(或无中心线)情形。
【 在 bigeyes1999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来就不该右道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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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47.159.*
规则不是你来定义的。
【 在 shin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叫特点啊这叫遵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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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47.159.*
右道不能并到左道,那左道上的车咋来的?你这不是丢人现眼么?所以,越说越清楚,多车道根本没有左侧超车原则也无条件和必要非要左侧超车。右车道的车比左车道的车开的快,超越了,不违章,右车道并到左车道也不违章,只要不是连续并线(违反交规行为),因此这两个行为都是合法的,不存在什么右侧超车违规问题。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你这个超车定义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 其次,在多车道上,两车同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 后车向左并线超越前车后又并线回原车道,就符合你说的这个超车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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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21.197.234.*
FROM 106.47.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