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大家看看这是机动车道还是自行车道?
这个路口,都有通行权的,这个问题是你变道了被撞吧。变道就这么开的啊?
杀人的开法。
即使你有路权,也不是这么开的。
【 在 qhsm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故地点如图所示,被右侧电动自行车撞击右前保险杠。
: 远程交警连线看了下前后路段,判定是机动车道,自行车全责。
: 结果开单子开反了,写成自行车道,机动车全责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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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即使有路权,就这么拐过去,不管后面非机的死活?
【 在 qhsm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题就在这,谁定义?没有标志的情况下,定义权想当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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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道,不查盲区?
虚线是你能右转,这种混合路段,路权先不说,你总得确认安全再转。
这种开法不注意改正,迟早出大事。
【 在 qhsm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题是没有看到后面有自行车啊,而且碰撞时机动车基本已经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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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线也是你全责啊。
【 在 qhsm 的大作中提到: 】
: 10遍也是你自己揣测的啊,你也说了是可能,“机动车借道非机道进入那个小岔路口发生碰撞。”这个就不是事实,只是并线,没有进岔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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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哪来的都不知道,还讲确认安全。那才多大速度的电动车。
你多查查自己的驾驶习惯毛病。如果一个右转弯致人重伤的,这是要入刑的。。。。别不当回事。
【 在 qhsm 的大作中提到: 】
: 肯定是确认过安全啊,没看到有车啊,自行车感觉是突然出现的。路权怎么能不说呢,如果没有所谓的路权规定,那交规上就四个字足以:小心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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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是你定的,也不是你认为的。
交警和法院会让你知道什么叫法制。
人没大事就庆幸吧。重伤一个你一套房子都未必hold住。
【 在 qhsm 的大作中提到: 】
: 照你这说法,你这开法,世界上就没有交通事故了,可能吗
: 驾驶习惯和毛病可以调整改进,但事故责任就得讲法制!讲依据!否则谈什么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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