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资格
版主申请人须为本站合格使用者,并满足下列条件:
[1] 版主申请人须为本站合格用户,个人资料真实、详尽、有效;
[2] 提出申请前两个月内申请人未因违反站规受到封禁发文权限或登录权
限的全站性处罚;
[3] 提出申请前两个月内申请人未受到版主免职处理;
[4] 提出申请时未处于除“休闲娱乐权限”外的戒网状态。
注:本站合格使用者的个人资料填写标准以《水木社区帐号管理办法》中
的有关规定为准;
因违反站规受到相应全站性处罚的申请人,自处罚期结束时起两个月
后方可提出申请。
申请人若因特殊原因而未能满足申请资格要求,可向主管站务说明情
况,经主管站务同意后方可完成提出申请。
二、申请条件
任满卸任或在任期内提出辞职的版主间隔两个月以上方可再次申请同一版
面的版主,但申请其它版面的版主不受此限制。
当申请人不满足上述条件中的任意一个时,提出的申请为无效申请。
申请人若因特殊原因而未能满足申请条件,可向主管站务说明情况,经主
管站务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各个版面默认版主限制数量为三名,除下列情况:
[1] 已经站务委员会批准增加版主名额的版面;
[2] 主管站务根据版面实际情况准予短期超出版主名额限制的版面。
当所申请版面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提出的申请为无效申请。
三、申请方式
版主申请在本站工作版面 BM_Apply 进行,版主申请人使用 BM_Apply 版
提供的申请模板发表申请文。申请人须认真、详细地填写申请文中的各项
内容,申请文有效期为一个月,超过有效期而未获批准的申请将自动失效。
当申请文匹配下列情况中的任意一个时,可视为无效申请:
[1] 申请人未使用 BM_Apply 版提供的申请模板发表申请文;
[2] 申请人未认真、详细地填写申请文中的各项内容;
[3] 申请人不同意支持并接受站务委员会的管理;
[4] 申请文不符合 BM_Apply 版已公告的对申请文的附加要求;
注:BM_Apply 版对申请文的附加要求参阅 BM_Apply 版管理办法、版面公
告、进版画面提示以及置底文章等;
四、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申请文同时转至所申请版面,现任版主和该版网友可在
BM_Apply 版发表支持或反对意见,主管站务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通过该申请。
五、版主培训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版主培训,相关规定见培训部分。
六、任命办法
主管站务在 BMManager 版和 BM_Apply 版发布公告任命版主,同时授予申
请人所申请版面的版主权限。新任版主须依据任命公告和《新任版主必读》
中的要求完成上任初期事务,否则主管站务有权取消其版主权限。
七、补充说明
[1] 临时版主
版面可视情况招募临时版主。临时版主的申请流程、权限和义务均与正式版
主相同,临时版主不受版面现有正式版主名额的限制。临时版主任期三个月,
期满可申请转为正式版主,转正后任期重新计算。
[2] 版主名额限制
对版务工作量过大,同时版主人数达到《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申请部
分》第二条中所述限制的版面,所有现任版主可在 BMManager 版联合发文
申请增加版主名额。经站务委员会讨论认为确有必要者,予以公告批准并
发布于 BMManager 版。
站务委员会在审核上述申请的过程中,将考核提出申请的版面现有版主的
工作情况。对不适合继续担任该版版主者,将建议其辞职直至予以免职。
[3] 撤消申请
申请人可在申请流程中随时提出撤消申请,其申请流程自提出撤消申请时
起终止。提出撤消申请的申请人若一个月内再次申请该版面的版主,视同
无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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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nongchao FROM 203.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