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他是惯犯,试图避重就轻。写成拍照,以后查起来手机又没照片,不了了之。罪犯当然没可信度,所以现在肖家散布的信息都不可信。而道歉信当时是双方达成一致认可的,是在杨某监督下完成的,行为定性肯定没问题,就是“下流”“龌龊”的事,而不是挠痒。肖某父亲联系过女生,提出经济赔偿,也没提过挠痒。直到三个月后肖家准备好就诊记录,第一次推翻前面的“下流”定性。如果是挠痒,为什么三个月里肖某、肖父、肖母都从来不提?
【 在 kod2009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写的是拍了姐姐,
: 按常理一个人没有可能自己诬陷自己,但他确实没拍,
: 说明他写的东西,可信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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