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随记]武汉大学男生的事情,我也经历过
1、肖某很多高中同学指认他高中偷k女厕的事。杨某打电话给辅导员,辅导员说你一说我就知道是谁,说明在大学也有类似事件发生。再说一遍,因为吃饱了还会饿,杏侵犯没有单次犯罪的。xsr案取证难,很多胜诉案例都是既往被害人联合指认。本案因为女生能力强,取到了确认无疑的证据,所以不需要像口说无凭那些被害人那样去查找其它被害人,但不等于没有其它被害人。因此,试图包庇杏侵案罪犯难度是很高的,因为过去和未来都会有旁证,只压这一次,有什么用呢?肖某的心理变态决定他无法从正常x关系得到满足,不把他关起来,他以后还会犯更大的案子。
2、龌龊下流的事肯定不是挠痒,不是挠痒就是刺激升值器呗,这不是很清楚。录像也明显是刺激升值气,抓握的动作、频率、夹腿,所有否认的人都在装傻,一问对他妈这样行不行就不吱声了。
3、录音里杨某问过肖某,你自己做了什么记得吧,用不用给你看录像提醒一下?肖某说不用。第一杨某是取证不是偷拍,说偷拍是诽谤罪。第二,杨某告知肖某有录像,肖某如果是挠痒,肯定马上会说,并且反对杨某录像。但实际上肖某是承认“对姐姐做了不好的事”,提出赔钱,杨某说她不缺钱不要钱。谁挠痒会主动提出赔钱,谁挠痒是“对姐姐做了不好的事”呢?
强辩灰飞烟灭。肖家这回要打个样了。
【 在 kod2009 的大作中提到: 】
: 惯犯的话,大学里其他人应该有所察觉。
: 杨某监督下完成的道歉信并没说清楚是啥事情。
: 没提过挠痒是因为没看到过杨某偷拍的那5段视频吧?而且从视频看不出来是在做那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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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40.*
看到违法犯罪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并应该取证和报案。这是公民义务。
【 在 ziwangyu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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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2304FPN6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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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侵案除了侵犯身体权,还有侵犯人格权。我的ID没有人格权,就像明星的照片人尽可l,这是隐私行为,不构成对他人的侵犯。判断违法犯罪,不是看行为本身,而要看对他人的影响。同样是果体,在自己家是自由,在大街上是扰乱公共秩序,对着具体的人就是杏骚扰。
高知有别于流氓,应该懂得sh契约的底层逻辑,是不妨碍他人。杏骚扰的判定,不是看是不是杏行为,而是看他人是否感到杏暗示、且感到不适,缺一不可。比如迈克尔的掏裆舞,虽然符合杏暗示,但不会让人感到不适,而是一种艺术表达,不构成杏骚扰。而所谓挠痒的抓裆,即使真是挠痒,但对方联想到杏行为,并感到被侮辱被冒犯,那就构成杏骚扰。比如西方国家,boss拍女下属肩膀,表达的是鼓励,但下属就可以告杏骚扰。“妨碍他人”是准则,而不是你自己心里想什么。希望大家能经此一事,提高文明的意识和标准,活得更像个人。
【 在 ziwangyu 的大作中提到: 】
: 已经对着你idl过了 违法了吗
: 女权太过分了 没背景还不能申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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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abyUnicorn FROM 223.7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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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举证录像、录音和道歉书了啊,还要怎么举证?一般的杏骚扰案能有这么多证据吗?假设肖某就是在lu,难道因为“无法判断”就白lu了?法律是保护被害人还是保护罪犯的?录像都有了,现场当事人的经历完全记录还原,司法必须有能力判断,否则岂不是世界没有规则了?其它人如何判断自己是否受到侵害,自己是否侵害他人,如何教育孩子分辨性骚扰?
女生用录像录音和肖某道歉信证明是xsr,肖某拿不出事发前的就诊记录证明皮肤病,那就要承担举证不利后果,判女生胜诉。难道不该是这样?
【 在 ruoxu 的大作中提到: 】
: 实话说 我觉得baby前面说话还有逻辑,后面就是胡搅蛮缠了,为啥要他举证不是xsr, 既然女方认为是并且提告 当然是女方提xsr的证据而不是让男方拿出不是的证据。
: 另外我看了发的视频,我的感觉是无法判断,真的看不出来到底是还是不是。
: 还有一点,虽然就医记录是之后的事,但这事之前有微信聊天他妈妈确实和他说湿疹买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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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abyUnicorn FROM 223.7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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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看到人人喊打,每条微博都点赞几百。而且有网查证据证明是武外学生。喊打的都是肖家水军吧。但高中几百上千人,都能捂嘴吗?
【 在 calvinru 的大作中提到: 】
: lol, 就这个微博上人人喊打的id, 光举报这个id都一大堆
: 这智商真是同情你儿子, 假如你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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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40.*
看微博投票,有男的站杨啊,站肖的女性只有30%。
论文我没看,因为显然是搅浑水。要看就把全年级全专业各高校的论文一起看,看看不端得是杨自己、还是学校、还是整个高等教育。
“诬告”的热搜你怎么看?是不是确凿无疑诽谤罪?大V、媒体、平台是不是要坐牢?是不是要ga调查背后是不是肖家有组织地犯罪?
【 在 ssteym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很多女人,都会站在肖的这一方呢?
: 有没有男的站在杨的这一方?
: 杨的论文你要怎么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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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40.*
我每句想说的话,都一定说出来,没有真理给邪恶让道的道理。气死你。
【 在 ssteym 的大作中提到: 】
: 厉害,你的文章居然能被本站发出来,你是经历了多少次的修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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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对着人挠痒。2、挠痒动作要涉嫌性骚扰。明显咔咔的挠,看着都痒的不算。3、要对方感到不适。如果男生对着红大爷挠,红大爷暗爽到高,也不会发生纠纷。
再重复一遍,违法犯罪的底层逻辑,是妨碍他人。无论你干啥,哪怕杀人,如果杀的是自己,没有妨碍他人,就是你的自由。同样,你自己认为恨合理的需要,但他人感到被侵犯,也是法律要避免的情况。别人的需要也是需要,别人的命也是命。犯罪分子都是自我中心,才理解不了法的精神。支持抓裆自由的,都是潜在犯罪分子。
【 在 ssteym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是否认为只要挠痒,就可以被判定为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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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端比刑事犯罪还重要???北大法学那么牛,没给你们上通识课吗?北大毕业的法盲,岂不是知识越多越反东?
【 在 defeatyou 的大作中提到: 】
: 反正现在有更大的问题了
: 杨肖谁是谁非已不重要
: 是武大 学术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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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40.*
你语无伦次,才像神经病。
诬告的定义是捏造证据刑事控告,杨显然是真实证据民事起诉,确定不属于诬告。然而,正规媒体、大V、甚至很多律师博主,都明知故犯,带杨某的诬告热搜,这不是典型的诽谤罪吗?诽谤罪:“捏造事实进行散布,贬低被害人的名誉”。
你说都是自发言论,那就更可怕了,建国七十多年了,天天宣传法z,竟然有这么多媒体、精英、法律专业人士,要么不懂啥是诬告且不查证就造谣他人,要么明知杨不是诬告,故意诽谤她是诬告。这比性骚扰不受罚可严重多了。普遍性地犯罪,多数精英和媒体都参与犯罪,如果不是肖家组织的,这个现象锅应该给谁?
【 在 ssteym 的大作中提到: 】
: 哇,竟然有30%的女性站肖!
: 太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
: 诬告,我觉得可能不算吧。没看到充分的证据支持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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