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美国的警察想得太好了,他们设的规则美国的司机没法严格遵守。我用“New York State Speeding Fine”在GOOGLE搜索了一下,有两亿多条结果。
https://zhuanlan.zhihu.com/p/79462244
利用司法权力以自肥,在美国是极为普遍而且历史悠久的现象。最简单的例子是Speedi
ng Trap,超速陷阱,几乎在汽车一发明不久、马路有速限就开始了。一般是在美国乡下
,如果有公路通过,那麽就可以靠开超速罚单来敛财。20多年前我在德州工作两年,曾
经读到附近有一个小镇原本连一个全职警官都养不起,后来开始大开罚单之后,不但警
察局扩充到15人,又增设了连带的法官、书记等等,在付给他们优厚的薪水之后,还有
盈余做为全镇预算的2/3。换句话说,这种超速罚单的生意所带给公家的抽成,比当地的
税收还要高出一倍。
这些钱当然都是从路过的外地人压榨出来的;本地人能投票选举警长和法官,所以自然
免疫。我在四年前《当警察做什么都合法时,还算是法治吗?》一文中讨论过的,美国
警察可以随意、无条件地扣押任何人在公共场所所携带的财产(尤其是现金),更是匪
夷所思,而实际上也是盛行在南部乡下,专门用来敲诈外地人。
http://m.uscnpm.org/wap/article.aspx?d=13&id=20309
纽约州有一条州级公路,它与洲际高速公路平行,2条路的时速限制都是55英里;但
这条路几乎没有车去跑,同时洲际高速则挤得不得了,常常人山人海。
我一开始不理解,后来我在那里拿了超速罚单后,才知道,那段路是恶名昭彰的“
超速陷阱”,你即使开56英里,它也会开罚单给你。一张票是$350,它就靠这个来支持
财政。所以,这种事情在美国是司空见惯的。
只要法律允许的,他们这些司法人员就会想着法来自肥。
当然,他们会看,有没有力量来限制他们。像这种超速的话,基本没有任何力量能
限制他们。因为他是完全合法的。唯一能影响他的,只能是不去开那条路。
【 在 foureyesdog (四眼) 的大作中提到: 】
: 幼稚,因为交通委的政策最后落实到头就是罚款。楼上说的青苗法,建议不知道的去看看。
: 王安石最后怎样身败名裂的。这个事情普通教科书都不提的。
: 最后导致北宋的内部惨烈的党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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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qgg FROM 114.25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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