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文字转载自 Swimming 讨论区 】
发信人: THREETEEN (13), 信区: Swimming
标 题: 马杯游泳比赛说明(请斑竹置顶)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Thu Nov 11 00:01:30 2004), 站内
各位体育部长:
由于在项目设置和记分方法上和校团微文体部出现分歧,我们这一段的工作比较混乱,在这里向大家道歉,现在我们已经协调好了,下面是最新的竞赛规程,报名截止到本周日(11.14)晚11点,请各院系负责人14号晚11点之前将打印表(必须盖章)交到紫荆6#601 A常远处,谢谢您的合作,再次对我们给您造成的麻烦表示歉意!
2004-2005年清华大学马约翰杯游泳比赛规程
一、竞赛宗旨:
为继承清华大学优良的体育传统,推动校园体育活动的发展,塑造新时期清华学生的体魄。使同学们积极参与运动,崇尚身心健康;增进友谊,加强情感交流;为学生创设砥砺意志,勇对挫折,不惧竞争,积极进取的情境。提高清华学生的凝聚力和自信心,为“争取至少为祖国健康的工作五十年”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办单位:清华大学校团委
承办单位:清华大学学生游泳协会
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院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04年11月27日、28日上午8:30
清华大学游泳馆
四、报名
(一)分组原则:
以院系为单位,分甲、乙组报名,凡本科人数在450人以上的系为甲组(美术学院除外);450人以下的系为乙组。比赛按照男子甲、乙和女子甲、乙分别进行比赛。
(二)具体分组情况:
甲组:电子系、化工系、自动化系、精仪系、计算机系、电机系、经管学院、建筑学院、工物系、物理系、生物系、土木系(共12个系)
乙组:热能系、汽车系、人文学院、美术学院、环境系、材料系、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工业工程系、航天航空学院、软件学院、数学系、化学系、微电子所、水电系、机械系、传播学院、医学院、核研院、公管学院(共20个系)
(二)比赛项目
男子组:
1、蝶泳 50M 100M
2、仰泳 50M 100M
3、蛙泳 50M 100M 200M
4、自由泳 50M 100M 200M
女子组:
1、仰泳 50M 100M
2、蛙泳 50M 100M 200M
3、自由泳 50M 100M
4、蝶泳 50M
接力:
1、 甲组:4×50M自由泳接力(至少1名女生参赛,不限姿势)
4×50M混合泳接力(至少1名女生参赛)
2、 乙组:6×50M自由泳接力(至少2名女生参加)
(三)报名规则
各单位每项限报三人,每人限报三个单项和一项接力。
(四)录取名次
1、参加比赛的各组同学按比赛成绩排名。甲、乙组各单项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并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x2)计分。凡报名人数、队数少于该组录取人数时,取n-1名。
2、分别按成绩录取甲、乙团体总分前3名。按各单位在男、女各单项中得分及加分的总和决定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按获得各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按获得各项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3、游泳队现役队员与普通同学采用平行录取名次方法。即游泳队同学不与普通同学混合排名,但与成绩对应的名次分数记入各系的团体总分中。也就是说,每项比赛首先排出全体参赛者的名次,前8名中的游泳队同学获得相应分数。然后排出普通同学的名次,该名次中的前8名获得相应积分。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1、 竞赛委员会将“清华大学马约翰杯游泳比赛竞赛规程”与“游泳比赛报名电子版”一同发给各系体育部长,并电话确认。
2、 根据“马杯游泳比赛报名电子版示例”将各项目所报人员名单的电子版(word)发送至jy00500000@sohu.com。截止日期:2004年11月14日。并将此电子版打印出来由院系盖章(每页都要求盖章)后于11月14日晚10:00——11:00交至紫荆6#601A常远。(项目顺序为上面所给出的顺序)逾时将取消该院系参赛资格。
3、 允许各参赛院系在11月15日晚11:00之前进行队员的补报或者替换。此时间之后,一律不准再补报或者替换(如有身体问题不适合参加比赛,请遵照该章程第五章第二条第四点执行)。此条款将被严格执行。
4、 请各院系严格遵照格式,并尽量提前上交电子版,我们确认无误后再打印出来盖章上交纸版。以防止出错。没有在截止日期前以正确格式上交的院系,视为逾期。
5、 各单位需尽快上报领队一名,将详细联系方式发至jy00500000@sohu.com,以后有任何活动都会通知领队(主要以邮件方式)。如没有上报,则默认为校团委所给的各院系体育负责人名单。
五、竞赛规程
(一) 运动员要求:
以院系为单位参赛,凡在校注册的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身体健康,有一定体育锻炼基础者,均可按规程要求参加比赛。
为保证参与面和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避免少数人项项参赛的问题,同时,也使各系夺标与参与相结合,特作如下规定:
凡校体育代表队现役队员(除游泳和棋牌类项目代表队队员)和降分录取的学生(包括虽已退队但在一年以内者)不能参加此次游泳比赛(现役代表队队员名单以2004-2005学年度代表队名册为准)。
(二) 具体比赛规则
1. 男子甲组、乙组,女子甲组、乙组50M蛙泳,自由泳设预、决赛(代表队运动员除外)。
2. 赛程安排:
27日上午:男子甲组、乙组,女子甲组、乙组50M蝶泳、仰泳、蛙泳(预赛)、自由泳(预赛);男子甲组、乙组200M蛙泳、200M自由泳;女子甲组、乙组200M蛙泳。
28日上午:男子甲组、乙组,女子甲组、乙组所有100M项目;男子甲组、乙组,女子甲组、乙组50M蛙泳,50M自由泳设决赛;所有组别接力。
3. 运动员如单项弃权,则扣除该单位总积分3分;接力项目弃权,扣除该单位总积分5分;故意延误出赛者,以弃权论,并视情节通报批评。
4. 女生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换人参赛(换上场的同学实际比赛的单项数也不得多于三项);男生如果不能参赛,必须有校医院相关证明。并于比赛前一天通知组委会。
5. 每单位男(女)运动员在各单项的比赛中,每犯规一次则从该运动员所属单位的团体总分中扣除1分;每单位运动员在接力比赛中,犯规则从该单位团体总分中扣除2分。团体总分无分的单位除外。
6. 赛前均应提供相应身份证明(学生证),以确认资格。
7.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三)其他规定:
1、达到国家游泳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者,予以加分(降分录取的专项运动员除外)。达到三级运动员标准加5分;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加10分;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加20分。
2、各项只计取一种最高加分值。如遇加分情况,请主动与计分处联系,核对后加分。
3、国家游泳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见附表。
4、破校记录加5分/项。
六、 比赛组织机构
1、组委会成员: 常远 张宇轩 钱云
2、仲裁委员会成员:常远
3、裁判委员会成员:宋济 蓝天 张静
七、 关于仲裁的说明
1、申诉与仲裁共分三级,一级仲裁:仲裁委员会;二级仲裁:校学生会文体部;三级仲裁:体育教研组及校团委。
2、参赛队对比赛如果有异议时,在比赛结束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诉(注:所有仲裁均不接受口头申诉)。初级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书后一个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内,给出书面仲裁决议书,并将仲裁结果通知申诉方和被申诉方。
3、二级仲裁受理对初级仲裁判决不服的申诉,三级仲裁受理对二级仲裁判决不服的申诉,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最终的判决。
4、其它仲裁问题按照《清华大学2004-2005年度马约翰杯学生运动会竞赛指南》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仲裁委员会联系地点:紫荆学生公寓6#601A 常远
八、 本规程解释权归马杯游泳比赛组委会。
清华大学2004年马杯游泳比赛竞赛委员会
2004年11月10日
补充说明:
由于本次游泳比赛扩项未在去年马杯结束后向团委、校体育部申报,所以新加项目的得分记入团体总分,但不记入马杯总成绩,举例来说:精仪系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但可能其中记入马杯总成绩的项目得分不如建筑系多。游泳比赛的团体总成绩还是按原有项目计算。可以参考《清华大学2004-2005学年度马约翰杯学生运动会竞赛指南》竞赛项目部分附录2中的第二项游泳,具体为:
男甲乙组: 50米蛙、50米仰、50米自、50米蝶、100米自、100米蛙、200米蛙。
女甲乙组: 50米蛙、50米仰、50米自、100米自、100米蛙、200米蛙。
男女混合6×50米接力。
虽然这样会给各院系带来麻烦,但是为了能将游泳这个基础运动项目很好的发展,希望各院系能够谅解。
另外,如果发生某些特殊情况导致该章程与马杯竞赛总章程相违背,将以《清华大学2004-2005学年度马约翰杯学生运动会竞赛指南》上的相关说明为准。
谢谢
马杯游泳比赛竞赛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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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3KB) 2004年清华大学马约翰杯游泳比赛规程.doc